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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医药抗疫展品和资料的公告
日期:2023-11-01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新冠疫情发生3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同心抗疫,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强大的战略定力,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人口大国成功走出疫情大流行的奇迹。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是我国疫情防控的一大特色和亮点,传承几千年的中医药再一次经受住了实践考验,护佑了人民健康,展现了中华民族瑰宝的时代价值。为全面展示中医药抗疫历程和经验成就,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工作安排,我馆拟策划举办中医药抗疫专题展览,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展品和资料。

一、征集范围

以实物、照片、音视频及艺术作品等为主,包括但不限于:

(一)反映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抗疫工作的代表性见证物

1. 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的文件、批示等;

2.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的文件,如通知公告、诊疗方案等;

3. 中医药系统有关单位关于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的文件,如通知公告等。

(二)反映中医药抗疫的实物和影像资料

1. 在一线工作和支援抗疫工作的实物见证物。如请战书、旗帜、处方单、中药药品、防护用品、工作日记、科研资料成果、书信、医疗日志、奖章、证件、证书、捐赠清单(凭证、记录)等实物;

2. 在一线工作和支援抗疫工作的影像资料。如中医药系统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新闻图片、工作生活照片、音视频、口述记录、网络媒体记录等影像资料。

(三)其他能够反映中医药抗疫工作、普及防疫知识的相关作品。如防疫抗疫生活相关用品,以及摄影、书法、绘画、歌曲作品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1.捐赠

我馆将组织专家论证,对列入展览的征集物提供捐赠证书。

2.借展

展览撤展后在约定时间内退还原件。

四、征集要求

(一)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并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二)文件资料可为原件或复制件。

(三)照片素材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1024×768800像素相机),单幅照片大小在2M以上;视频文件为mpgmp4格式,像素清晰、主题明确。

(四)有关资料可直接寄送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并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是否捐赠以及其他特殊保管需求。

(五)如邮寄不便,请另行联系。或可将资料信息在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官网和官微展品征集模块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心予、赵艺寅

联系电话:010-64175637、010-64172243

   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国家中医药博物馆

邮  编:100027

电子邮箱:nmtcm_cp@126.com



国家中医药博物馆      

2023年1031     
























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党政办公室              20231031日印发